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及教育主管部门有关高校发展规划的建设方针、政策和法规。
2.负责高等教育基层统计报表的统计与上报,以及学校发展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分析和对外公布工作。
3.负责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的编制与上报工作。
4.负责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5.负责研究推动学校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重要政策,对学校拟出台的改革与发展重大措施进行调研、论证,为学校提供研究报告、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6.负责学校发展规划情况及数据信息的调研、整理和分析,研究制定学校发展战略及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基层单位制定本单位中长期发展规划,对发展战略和整体规划以及各级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7.负责制定(修订)学校章程。
8.负责追踪分析国内外一流职业教育院校的发展状况,为学校决策提供借鉴。
9.负责围绕本科层次职业学校办学设置标准,组织和开展相关基础理论与制度标准研究,推进相关申报工作。
10.负责围绕学校和政府本科职业教育改革创新与政策需求,开展基础性、前瞻性、针对性政策研究。
11.牵头做好人才培养状态数据平台的填报工作。
12.负责齐鲁职业院校校长联席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13.牵头高职研究所相关工作。
14.牵头完成服务和融入黄河重大国家战略相关工作。
15.负责协调以学校或部门为主体加入职业教育研究、学术研究机构或团体,及加入后备案、换届等管理工作。
16.做好部门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建设和保密工作。
17.梳理本部门安全隐患,形成安全隐患清单并整改。
18.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